凰奇

忙,偶尔出现。喜欢钱与热度的俗物,喜欢玫瑰与爱情,喜欢九十年代的浪漫。说到底,俗人一个。

『双金』身体里的另一个灵魂(一)

*摸个双金段子。

*随性产物

*all金汤底

钢铁的森林拔地而起,水泥的树干坚硬无比,人类也被分为了三六九等,最低等的人聚集在一起,在阳光无法照射的地方,住在老式的单元楼里。

这里,就是这个城市最尴尬的一角,城中村。这里都是住着这个城市最底层的人,房子外面垂着理不清的电线,灰色的墙上贴着怎么也撕不掉的小广告,楼梯的扶手碎了,露出里面的钢筋。房屋只有两层,出奇的矮,原本第三层的天台是可以上去的,但是后来门口的们坏掉了,只有一条铰链固定,还有些砖块落了下来,瓦砾渣滓堆在门口,无法再进去了。

我和姐姐出现在这里是一个傍晚,父母去世,住处也被抵给了银行还贷,姐姐已经16了,所以理所应当地被亲戚赋予了照顾我的责任。我们没有钱,只能在这所城市房价最便宜的地方租下一个小小的隔间。

一个11岁的孩子和一个16岁的少女又能又能有什么维持生计的能力呢?我们便在邻居们的帮助下,至少有口饭吃。学习上,我们申请了助学金。

从那时起,我就是吃大锅饭长大的。

和姐姐一起,作为一个不速之客,降临在这片土地上。

“那不是金吗?他怎么一个人傻傻地蹲着啊?”

“不知道,但是我妈妈说还是要离金远一点,他是个古怪的小孩。”

“我爸爸也是这么说的。”

“别被听到了,快走快走。”

从我记事起,就是这样的了,寄人篱下,不断周转,能像现在这样有一个栖身之所,我应当感到知足。不被喜欢,这自然是正常的,我也没资格索取爱与关怀。

没有人陪伴的童年,姐姐一直都有在努力地工作,她一直对收留我们的大院心存感激。

“金,我们不能忘恩负义,如果不是他们当初收留了我们,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山沟沟游荡呢。”

姐姐总是这样教导我。

“是的,姐姐我明白了。”

姐姐白天已经很累了,我不应该再让姐姐烦恼了。

我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。

我是在11岁的时候察觉到他的存在的。

和小巷子里的孩子一起奔跑,我本是不愿去的,我清楚得很,说是说去玩,但实际上只是他们想拿我取乐罢了。我极力反抗着,推推嚷嚷间,我和那群孩子摔倒在地上,他们摔在我身上,只是手掌擦破了一点而已,但是我的双膝都被尖锐的石头划伤了,砂砾粘在伤口边,血慢慢涌出来。别的孩子站起来,拍拍屁股上的灰,看着自己掀开一点的皮,撇起嘴,嘟囔着去找自己的家长,被自家大人吹着伤口,好言好语地安慰着,或者是父母不轻不重地拍拍孩子的脑袋,笑骂孩子不懂事,孩子也借机撒个娇,就这么和家长走了。

我一个人愣着,站在原地,血从膝盖上的伤口渗出来。

我蹲在自来水龙头边,想清洗自己的伤口,却把裤子打湿了,湿哒哒地贴在腿上,裤管下的伤口隐隐作痛。

伤口不深,但是我觉得好痛,想着如果我也有有一个大人来帮自己吹吹就好了,那样一定不会疼了。

他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,我只是记得,那天的夕阳一晃,自己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失去了意识。

醒来后,已是深夜,我躺在自己的床上,膝盖上的伤口早已被上好了药,已经痊愈。

月光透过窗子,洒在我的被单上,枕头下放着一张便签:“好好照顾自己啊,金。”

明明是很关怀的话语,我却感到后背一阵阵发凉。

便签上的字迹很漂亮,有些洒脱的行楷,这不是姐姐的字,准确说,这不可能是这个贫困的城中村上任何一个人的字,因为这里受教育程度极低,连我也是被姐姐送着去上了学,才不至于文盲。

那么写下这张便签的人是谁?

我第二天回想起来还是百思不得其解,但是我不敢告诉姐姐,我不应该再麻烦她了。

他很长时间都没有再出现,久到我都要以为那只是我的臆想罢了。

大概在“莫名其妙的便签”事件之后两个多月,他又出现了。

那天,“我”回家之后,没有和姐姐打招呼就上了楼,姐姐以为只是“我”心情不好,便没再搭理我,只是把饭盛好,端到我房门口。

第二天姐姐问起我前日的事,我却懵了,姐姐有些随意地用筷子戳着面条,突然问我:“今天不是有美术课吗?你带好水彩笔了吧?”

美术课!!

美术课每周只有一节,便是在周三上午,但是,昨天,不是周一吗?今天不是应该是周二吗?

我浑身冰冷,害怕地反胃,内脏都好像绞在了一起。

有另一个人,住在我的身体里。

不过自那之后,他也就开始会给我留言了,起初只是日记本里潦草的“???”再到断线的记忆,时时刻刻都提醒着我他的存在,每当我在午夜惊醒,都会想起他。

这并不是什么像《你的名字》里一般浪漫的场景,相反,这让我害怕,我不知道“他”是什么人,不知道“他”在什么时候会出现,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会离开自己的身体。一想到我的灵魂像孤魂野鬼一样脱离这具躯体,我就感到害怕,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,让我又害怕又厌恶。

我不止一次趴在镜子前,看着自己的镜像,想象着自己如果板起脸来的样子,以此来想象他长什么样。

我开始会和他交谈是在我上六年级的那个乍暖还寒的春天,楼下的母猫天天在求丨偶,大晚上的,叫的那叫一个凄厉,硬生生地把我从睡梦中拖出来,导致我第二天顶着青黑发紫的眼眶就去上学了,结果当然是天天趴在桌上睡着了,被老师揪着耳朵站起来然后在全班的哄笑声中站到了门口。

“家里没人管你吗?晚上干什么去了?”

老师的话就像刺耳的针一样扎在我的耳朵里,她一定是在讽刺吧,他们都是这样的觉得吧,觉得我是没人养的野孩子。

那一刻,我萌生出了一个想法,一个对于那时的我而言及其恶毒的想法,一个让我又激动又害怕甚至于浑身战栗的想法。

放学后,下雨了,小巷子里空无一人,导致我今天当众出丑的“罪魁祸首”正蹲在水坑里舔爪子,洁白的皮毛沾了雨水,淋湿了,却不见污渍,一副睥睨众生的恶心样子一点没变。

脖子上金闪闪的铭牌直晃人眼,看起来它过得可比我好多了。

我微笑着,从书包里掏出几个饭团,扔在地上,后退几步。

饭团是我特制的,里面掺了小鱼干,那只猫不可能不上钩,当然,还掺了过量老鼠药。

白猫上前几步,蹭蹭饭团,还是小口小口地吃掉了。

我很满意,笑着看着那只白猫身体逐渐变得僵硬,倒在地上,激起一滩水花,溅在我的裤腿上。

我伸出手,摸摸白猫已经凉透了的尸体,站起身来,心情开心得要死,只想大声地唱歌。

回家后,不,不是家,我指的是我和姐姐住的小隔间,我一边哼着歌一边把今天的事记录在日记本上,按照我以往所做的一样,把今天发生的一切详详细细地记录在快掉页的黑皮本上。

[今天,我杀了一只猫。]

我微笑着把事情写下来,详详细细地记了整整三页纸。

我再醒来之后,距离事件发生已经过去了一周,我丝毫不在意,我太快乐了,自然把对身体主权的操控看得没有那么紧了。这是我第一次做出这种事来,这是我第一次对侵害我的存在报复成功。

醒来后,发现姐姐已经走了,难怪,也九点多了,等等,我迟到了?我连忙抓起书包想冲出家门,习惯性地瞟到了姐姐挂在墙上的日历,周六?我长吁一口气,坐在沙发上,这时我才意识到,“他”又出来了。

离我杀掉那只猫已经过了四天了,这意味着在这期间,我的身体全部牢牢控制在“他”手中,他从来没有控制过这么久的时间,这让我感到厌烦和畏惧。

我的日记本并没有像以往一样放进书包里,而是有些随意地置于我书桌之上,“他”动了我的日记本?

我翻开了日记本,却发现多了数页不属于我的字迹的篇目。

『3月18日  周一

金,你好,我是你的另一个人格。也许现在的你不明白什么是人格,那你就当做是一个孤寂的灵魂住在你的身体里,和你共享这具躯体吧。我没有名字,如果你愿意的话,你可以用你的英文名King来称呼我吗?我目前大约27岁,算得上一个普通的白领。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在这一天出现,我并不可以控制我自己的意识自由出现,但是大概在你精神疲惫的时候,身体的控制权会被我拿走。我醒来后,看了你的日记,抱歉,但是我想知道发生了什么,我不希望让别人觉得你是怪物。所以我发现了你杀猫这件事。我随后处理了猫的尸体,埋在一棵树下,就是你家后面那个小坡上的一棵树。猫的铭牌看起来很贵,我想猫主人恐怕会来找,所以我做好了最坏的准备。不知道我今天睡下之后是否还会重新掌控这具身体,希望你可以小心一点。以后不要再做出这种事,不管是什么物种,生命是无价。』

『3月19日  周二

没想到今天还是我,挺意外的,我冒充你去上学了,应该没有出什么大问题。放学以后,我看到的确有人来城中村寻猫,是个和你一样金发的孩子,脾气不是很好,一来就骂骂咧咧的,我没让他看见你,不过他好像认定了猫是在这一带失踪的,一直在找。真奇怪,这个小孩不用上学吗?在天黑了还在这种地方游荡,家长不会担心吗?』

『3月20日   周三

那个家伙又来了,摆着张臭脸,衣服看起来价格不菲,金,如果你醒来后看到他,一定不能松口,不是你干的,明白吗?对了,老师上课讲的试卷我都帮你记了笔记,我想你应该可以看懂。』

『3月21日   周四

今日无事,那个金发孩子好像是你家对面小区的,果然是富裕家庭吗?』

『3月22日   周五

那孩子叫嘉德罗斯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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